石象湖,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位于成雅高速公路86公里处的成都市蒲江县境内,因湖区古刹石象寺而得名,相传为三国大将严颜骑象升天之地。
一、石象湖自驾游景点简介
石象湖,因湖区古刹石象寺而得名,相传为三国大将严颜骑象升天之地。湖内有石象寺,坐姿15米的“川西大佛”,另有紫燕岩、水鸟湾、茯苓湾、珠岛、青龙岛、弓沟、娃娃沟、二龙戏珠等景点。景区的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其绝佳的自然生态犹如一块翡翠镶嵌在成都平原上。
石象湖景区湖面如镜秀木叠翠,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空气质量优于一级,其绝佳的自然生态犹如一块翡翠镶嵌在成都平原上。 每年3-5月举行的中国?石象湖郁金香(旅游)节以及9-10月举行的中国?石象湖百合花(旅游)节,因其规模超大、品种名贵而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络绎不决的游客。
石象湖风景区内二龙戏珠、福从天降、古琴台、碧园赏春、古象山书院等十六景集中描绘了石象湖的自然、人文景观,石象湖推崇的是大生态、大旅游的现代休闲式旅游模式,设计完善、先进的旅游平台插入原始生态景区的边缘,并在表形上与之融为一体、相生相映,使现代人能舒适、文明地亲近最真实的自然,全身心的摄入大自然给人类带来的丰富养料,追回当今人类因工业文明的负面影响而失去的太多最宝贵的财富。
石象湖周边地区儒风盛兴,古鹤山书院就是其典型的一例。儒学是几千年中华文明的主体及精髓,它与佛教古刹石象寺一同构筑了园区的文化主题。 石象湖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大面积的生态园区成为动物、植物共生共存的天堂,更是现代都市人寻觅的一片净土。
石象湖,位于成雅高速公路86公里出口、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成都市蒲江县境内。它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大面积的生态园区成为动物、植物共生共存的天堂,是都市人寻觅的一片修养身心的净土。清晨湖面上烟波缭绕、鸟语花香,夕照森林中绿影层层、儒学佛教浸润心髓,此地此景,让临者涤净身心、进入天人合一之最高境界。
石象湖石象寺
石象寺位于石象湖境内。据咸丰九年(1859年)重修石象寺碑记载:有后汉将军严公讳颜,南征凯还,弃官归隐于此,访西汉将军河南莫公之胜迹,慕山水之珍奇,遂结庐于紫燕岩后,挂弓于汗马泉边,请工人凿石狮石象以壮大观,后成正果,跨象飞升。
古象山书院:
位于象山最高处的“古象山书院”,海拔632米,占地约70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50平方米,这里是“儒圣兴学“的主要景观。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魏了翁在此接受了他的启蒙教育。“古象山书院”原名“象山学堂”,南宋书院教育兴起后更名为“古象山书院”。书院完全是宋代学堂的建筑风格,屋頂的设计也颇具创意,中间为六品官,两边依次为榜眼、探花,上面的横梁则寓意“栋梁之材”。建筑设计衍射了古人寒窗苦读,求取功名,书中自有功名禄,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心路历程。
如今,书院存有魏了翁的珍贵史料以及南宋理学的相关书籍。以后,景区还将在这里推出各种文化交流活动,书画作品展览,这里将成为远近闻名的文化交流中心。
石象湖文靖楼
魏了翁在朝时,由于史弥远等奸臣当道,提出的利国利民主张得不到采用,多遭排挤。为了宏扬理学,他抄录大量皇家经书,两次回蒲江从事作育人才的书院教育,四方学生纷至沓来,学有成就者众,了翁的教育方法在全国出了名,引起皇帝重视。了翁去世后,理宗下诏追封他为太师,谥文靖,累赠秦国公。后人为了纪念他,在此地建一文靖楼,了翁的弟子以及后来的文人学士常来这里吟诗作赋,宏论天下大事。缅怀老先生。
今天新建的文靖楼,富丽堂皇,它与象山书院毗连,占地650多平方米,山青水秀,空气清新,成了游人登高望远发思之幽情,陶冶情操的好地方。楼中所挂藏对联、诗词以及关于“二魏三高”的生平介绍等文史资料,是研究魏了翁理学思想和教育思想的宝贵材料。
石象湖七星台
在石象寺对面湖边有个七星台。台分七级,高10米左右,为木质露台,建筑面积550平方米,台上建一亭子。它依山傍水,掩藏在绿荫之下,倒映于碧水之中,七棵青松,屹立在台中,把七星台衬托得雅致而庄重。台的阶级式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建筑风格的形态气韵。伫立台边,凭栏仰俯,令人顿感境物交融,山幽寺静,怡然和谐。
象山古镇:
这里具有浓郁的川西建筑风格特色,也是蒲江地方特色小吃的聚集地,这里除了经营各种特色农家菜,还有川北凉粉、担担面、叶儿粑、绿色汤圆、素豆花、麻婆豆腐,来自纯天然零污染的石象湖里生态串串鱼等小吃,味道鲜美,营养价值高,让您大饱口福。
二、石象湖自驾游线路规划
成雅高速公路-成素石象湖风景区
自驾游路线全程共87.4公里,54分钟,打车218元。
1、从起点出发,在武侯区城区行驶2.8公里,右转进入万象北路。
详细路段:
①从起点出发,朝南方向沿三环路行驶2.6公里,在石羊立交从神仙树/剑南大道/石羊场出口离开,进入三环路/南三环路四段。
②沿三环路/南三环路四段行驶102米,右转进入万象北路。
2、沿万象北路行驶1.1公里,过加油站后右转进入府城大道/府城大道西段。
3、沿府城大道/府城大道西段行驶1.3公里,过岳家巷约250米后左转进入新园大道。
4、沿新园大道行驶211米,右转进入益园二路。
5沿益园二路一直向前行驶373米,左转进入益新大道。
详细路段:
①沿益园二路行驶218米,进入新元大道。
②沿新元大道行驶155米,左转进入益新大道。
6、沿益新大道行驶350米,左转走匝道,进入京昆高速/G5/成渝环线高速/G93。
7、沿京昆高速/G5/成渝环线高速/G93行驶80.8公里(经成都收费站),从蒲江服务区出口离开,到达终点。
(二)石象湖自驾游具体行程安排
第一天:前往蒲江石象湖。与景区取得联系安排扎营地点!下午,游览石象湖,晚上用套锅 炉头 气罐开小灶 ,喝酒酒 数星星。晚上睡在花丛中,闻闻花香……住宿: 露营。
第二天:早上睡到自然醒,早起的朋友拍日出,下午回成都。
(三)石象湖自助游具体行程安排
A1:早晨乘空调车经过1小时30分抵达位于蒲江的石象湖生态风景区。 由巨大的白色蝙蝠型艺术收费站“福从天降”进入景区,经“六合门”入园。沿着“健康路”步行游览,欣赏“太一园”“听涛轩”、“象山古镇”的独特建筑风格;感受“花海赛艳”、“碧原赏春”带给你春天的气息,沉醉在花的海洋中!
B1:午餐后到“七星码头”乘坐乌蓬船到“下马墩”。湖岸两边灌木密集,百花飘香。可中途下船,步行至位于幽山之涧的“石象寺”,伶听古刹鸣钟,“石象湖”因此寺而得名。寺内有一尊体态风腴、洁白如玉的石象而得其意,其美不在于殿宇之高、佛像之大;而在乎凝重、淡泊,在乎山水之间的点缀和衬映。漫步于绿荫芳草间,倾听着大自然的声音,沿“爽心谷”经湖滨路至“文靖楼”,听松涛之声赏原野之美!可于湖边静心垂钓,下午返回成都。
三、石象湖交通线道路状况
石象湖生态风景区位于成雅高速路86公里处,是目前全国唯一将景区大门设在高速路边的景区,交通十分便利。
蒲江--石象湖,全长11公里,为一级水泥路。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石象湖自驾车:
经成雅高速路到保利石象湖生态风景区,途经蒲江,全程仅需40-50分钟。
石象湖乘班车:
新南门旅游集散中心有直达班车前往 (新南门咨询电话:028-85433609) ,每天有往返石象湖的班车,单程车票21元。
川东、川北的游客可以选择上三环或者绕城高速上成雅,雅安方向游客直接上成雅高速即可。
石象湖停车位:
景区外设有大型露天停车场,可容纳各型车辆停放。
四、石象湖自驾游美食攻略
(一)石象湖美食推荐
豆花鱼,该菜品选用蒲江特有野生鱼——岩娃鱼为原料,该鱼肉质细嫩,仅有一根鱼刺。将野生鱼放于农家大铁锅中烹制,成熟后调入细嫩豆花,食材入口即化,麻辣鲜香,口感只能用一个"嫩"字形容。
石象湖景区内有饭馆、餐厅提供石象湖生态串串鱼、水叶子面、担担面、凉粉、凉面等小吃,一顿午餐人均费用约20元;
(二)石象湖餐馆推荐
花苑餐厅:
位于象山主干道旁,可容纳800人同时就餐。泰式八角建筑风格,上下共两层,可容纳800人同时就餐,采用通透式全景观设计,几百亩花海美景尽收眼底,让您在品尝中西佳肴的同时又可观如画风景,让心情无比舒畅。另设有露天用餐场所,满足客人不同的需求。
消费方式:
1、桌餐:260-800元/桌
2、自助餐:36-50元/人
3、点菜:价格不等
文靖楼餐厅、茶楼:
处于景区核心地带,可同时容纳500人用餐
专营:家常菜,茶楼最低消费10元/人
五、石象湖自驾游住宿攻略
景区内外均有各类星级宾馆、普通旅店、农家乐可供投宿,景区内还有绿地帐篷可租用,40元/人,便宜便利。
石象湖露营,扎营必备物品:帐篷,睡袋(舒适温度零下-10度左右),防潮垫,地席,登山背包 。
六、石象湖自驾娱乐项目攻略
石象湖景区定期或准备举办的活动:每年3-4月中国成都石象湖郁金香旅游节;9-10月中国成都石象湖百合花旅游节。
石象湖景区内有戏台表演、民族歌舞、活体雕塑等表演可供免费观赏,要注意查看进门时的表演时刻及相关地点;另外还有乌蓬船、观光车、升空气球、极限蹦极、溜索等可供选择的收费项目。
七、石象湖自驾实用小贴士
(一)石象湖景点收费标准
门票,100元,【网上预订可享受优惠价】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石象湖生态风景区
(二)石象湖最佳出行时间
成都的最佳旅游时间是3到6月,9到11月,但7,10月份最热的时候成都附近的西邻雪山、青城山、四姑娘山等城市旅游兼避暑的地方。
石象湖每年春天三、四月都举办“郁金香花展”;十一期间举办“百合花节”,同时开展许多娱乐活动。
(四)石象湖紧急救助电话
景区联系电话:028-88591888、88591999
投诉电话: 028-96927
成都市旅游局电话
电话: 028-96927 87706026 86622065
传真:028-87706025
四川高速路紧急救助电话:12122
文章来源:https://www.caoyuantianlu.org/19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