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月开始,深圳电动车要开始限行了哟,不过不是深圳所有的电动车都限行,有一部分特殊行业是不限行的,但是这些车要规范管理,下面就是关于深圳限行的相关信息,一起看看吧。
限行信息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市部分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
对于深圳市范围内从事以下行业的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外卖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限制的道路范围
电动自行车违法通行后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1款、第114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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