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拥有了美国绿卡也不可大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美国绿卡优惠失效,这是怎能回事呢?前车之鉴,有人就是因为这样将自己的绿卡弄失效啦!一旦失效,就需要从头开始申请,那时候就真的是一团乱麻啦。
出国太频繁需办理回美证
绿卡持有人离美旅行,如果长期出国太频繁,像本例中这样(多年)一直没什么事不等于永远没事。海关人员的留言是在提醒当事人要尽快去办理回美证,而不是说直接给了当事人2年的签证。
通常遇到绿卡持有人返美时间超过6个月,第一次的话,海关及边境保护局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简称海关)的官员会质疑“为什么绿卡持有人不办理回美证”。
如果碰上第二次 (未办理回美证、出境时间超过半年),他们会开始询问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旅行目的以及目前或将来与美国境内的联系。换句话说,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员已在考量:绿卡持有人“有”放弃持有美国永久居留资格的意图。
那么作为第二次检查的结果,如果绿卡持有人在境外长时间旅游或出国频繁,那么海关的官员会用口头或书面的留言,警告当事人应考虑申请回美证,或者留下“I-327Advised”等字符。
离境超半年,海关有权特别处理
持有绿卡的人士一定要留意,当海关确定绿卡持有人呆在美国境外的时间太长,这可能会增加让绿卡身份失效的风险。同时,留言是海关官员给外国人士提供的一项建议,取得回美证、以避免绿卡失效的风险。
从另一方面来讲,绿卡持有人可能有不同的旅行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时间长短也不同,那么申请回美证也会有不同的策略。
但要提醒各位,最晚办理回美证一定要在离境前提交申请。这样等下次返回时,至少你有证据表示自己已遵守“I-327建议”作出积极回应,然后也要留意申请回美证的时间和要求限制(比如要求打指模时,你必须人在境内) 。
2016上半年,一名美国永久居民 (持绿卡) 华裔男子,因离境190多天(6个多月,从中国返回芝加哥过海关时,遭海关官员取消绿卡。顿时,引起很多绿卡持有人士的恐慌。此后,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就此事给出正式回应。
海关的正式回答称,永久居民出入境现行规定并没任何变动。凡合法居民在离境180天以内(6个月),都不需要申请任何返美许可;凡离境超过一年的永久居民,则需要申请回美证。
在美时间要尽量长
还有人认为,只要在美国购买了房产,并且按时缴纳各种费用,每年回美一次,就不会有问题。其实这种说法并不严谨,让我们来再看一个例子:已是两个孩子妈妈的日本母亲在美国已购买房产,并持有美国绿卡。她每年都回日本,为了保住绿卡,所以每年(一年内) 她都会飞回美国。但却在入境时遭遇跟梁先生一样的情况,最后法院判决,她不符合永久居留要求,因此收回绿卡资格。
法官认为:她每次到美国不是住在自己的住宅里,而是与嫂子住在一起;且她从来没有在美国真正居住或工作过;加上她的孩子在日本上学;她本人在日本工作,也有日本持有房产。他们真正衡量的是:持卡人是否有在美长居的意愿。
比如说,你可以在巴黎、北京、伦敦和纽约都有住所,但仅仅一个地方被称为“domicile”,那就是你认为是“家”的地方。你持有美国的绿卡,就需要真正把美国的住所当成自己的家,这是移民局主要考量持卡人资格的关键。
持卡人有在美长住的意愿
民众通常认为,我只要6个月内返美就没事。但事实上要看具体情况。2014年中旬,梁先生在获得绿卡后第四次登陆美国,原以为自己在6个月内回美没有违背对绿卡持有人“短暂离境”的要求,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却被海关当即拦下。
海关表示,要收回他的绿卡,让梁先生或者选择放弃绿卡,但此次仍然可以持旅游签证入境,以便办理在美事宜;或者暂时扣留绿卡,梁先生可以请律师,向法官解释为什么不在美长居、为何不在美购房等问题。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原来,梁先生在2012年通过投资移民成功获得绿卡,但他的生意在国内,为了保住绿卡身份,梁先生想出个办法,就是平约每5个月登陆一次美国。因在美国还未购房,儿子也在国内读书,且没有家人在美国,所以他每次不是住在朋友家,就是呆在宾馆里。一般在美国停留半个月,然后就再返回中国。
这次,梁先生也计划和往常一样,在美小住几日,可事与愿违,请律师、上法庭,这一呆就是半年光景。他向法官表示,并非不想在美国居住生活,而是国内有生意,并且这次来就是要物色房产,准备尽快把家人接到美国,不巧绿卡证件被扣留。
法官经过考虑,觉得梁先生仍然还有在美居住的愿望,决定再给一次机会,于是归还绿卡,并再次宣读了绿卡的持有条件。梁先生于是尽快将儿子转学过来,并购置房产,证实自己在美国的联系。
这是绿卡持有者很容易犯的错误,其实每半年来美小住一次并不能满足绿卡持有的条件。绿卡赋予持有人在美永久居住的权利,那么持卡人就应该向移民局显示,他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愿。
就梁先生的例子,在美国购房,将家人接到美国去,并每月按时缴纳水电费等,可以帮助说明他有意愿在美居住,在美国有让他回美的约束力。
律师建议,如果梁先生需要长期呆在国内管理生意,其实也可在回国前申请“回美证”。“回美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申请者两年内不回美国也没有问题,同时也不会失去绿卡身份。
美国永久性绿卡,是作为在美国永久居住的身份证明,同时也是证明你能在美国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绿卡如同我们的身份证一样有自己的有效期,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用10年,到期前申请更新,如果没有更新绿卡,你不能使用原来的绿卡离美旅行,也不能使用原来的绿卡作为允许在美就业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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