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动车目前有新规定,大家在骑电动车的时候都要上牌,下面就是相关的部分攻略信息,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是关于中山上牌的地点还有相关的资料信息。
相关信息
在中山的大街小巷,电动车是十分常见的交通工具,电动车一族数量庞大。据中山市交警部门2018年统计,中山电动车已经超过100万辆。与便捷的出行方式相对应的是,中山市电动车一直属于“自由增长”状态,从销售到上路行驶都没有明确规范,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引发一系列问题。
今年4月,中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拟自6月1日起,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CCC认证的,准予登记上牌。尽管目前上牌确切时间暂未公布,但该项工作已如箭在弦。南都记者通过分析中山电动车的现状及问题,梳理管理政策制定情况,探究中山电动车管理的方向。
登记上牌地点
(一)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大岭办理点(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11号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旁);
以下是“带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
(一)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岐区莲塘泰兴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21号2-4卡)。
(二)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头镇爱美尼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华路21号首层第二卡)。
(三)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火炬开发区骏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张家边一村东镇北路4号一层)。
(四)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升镇聚财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东华路2号首层)。
(五)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古镇镇心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古镇曹三工业大道中1号之二首层之1)。
(六)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坦洲镇晓羽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申堂一路39号第15卡)。
(七)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乡镇王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新圩村新圩大道42号4号厂房)。
工作时间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所需资料
一)符合新标准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CCC证书、购车发票原件;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3、车辆相片和编码拓印膜各2张。
(二)符合旧国标车辆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或个人声明;
3、车辆相片和编码拓印膜各2张。
登记上牌程序
(一)在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点登记上牌
①验车→②受理、收费、选号→③制证、发证→④发放、安装号牌→照相。
(二)在登记服务站登记上牌(带牌销售)
①登记服务站进货→②车管所集中查验→③受理、收费、确定号牌号码→④发放、安装号牌→⑤照相→⑥销售→⑦变更车主信息→⑧制证、发证。
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1057号)规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牌证费收取标准为30元/套(包括反光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行驶证)。
2019年4月25日更新的消息
目前中山有关部门已起草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现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征求时间为网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也就是4月25日—5月9日。
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宝贵意见!
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60-23188459
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gdzscgs@163.com
2019年4月1日更新的消息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且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妥善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多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4月1日,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将按上级公安机关的具体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中山方面:
2019年3月28日,省公安厅联合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会议暨清明节交通安保视频调度会,分析了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及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同时对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清明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署。
按照部署,4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同时还将与工信、市场监管、交通、住建、邮政等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生产、销售、上路等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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