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连友好街限行最新信息
因地铁5号线青泥洼桥站施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2年2月28日24时对友好街(青泥二街至大商空中停车场出入口处)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占用路中间4排机动车道,保留2车道,途经车辆按现场标志指示通行。
具体如下:
1、友好街的中山路至五惠路路段分时段实行车辆限行,每天8:30至19:00只允许公交车、货车及沿途车辆通行(过境车辆限行),其他时间不受限制。
2、取消友好街西侧临时占道泊位和友好街东侧出租车待客通道,调整为车行道供车辆通行。
3、久光百货南侧道路调整为自东向西单行路。
4、取消公交532路青泥洼桥站点。
绕行提示
因此次施工占道对交通影响较大,施工期间友好街几乎中断,将影响黄河路、长江路、中山路等道路的通行,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将会受到很大影响,为将交通影响降至最低,提倡远端调流、近端疏导、严管控。
绕行建议
大菜市等区域通过友好街过境的货运车辆由世纪街、市场街等道路通行。中山路、唐山街、高尔基路东行通过五惠路过境车辆可由胜利路、黄河路等道路绕行。去往青泥洼商圈尽量选择公交出行。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二、大连货车限行最新规定2020
2020年3月1日起,大连市将实施第二阶段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的主要路段将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高排放柴油货车车主,将面临五千元罚款。
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全天候加大限行区域管控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区市县)联合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违规闯入限行区域的高排放柴油货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达标排放的高排放柴油货车,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具体限行区域
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他道路和路段)。
背景介绍
2019年2月24日,大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大政发〔2019〕11号),明确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分两个阶段采取限行措施,第一个阶段从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至19:00,限行区域内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第二个阶段自2020年3月1日起,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截止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累计查处违规车辆900余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检测车辆162818台,处罚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400余台次,对20台尾气检测超标的重型柴油货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相关法律依据
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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