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7月15日
邢台已解除限行
以下是旧限行规则.
邢台限行(2020.1.13更新)
最新消息:
平乡1月12日12时启动单双号限行措施
根据平乡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2020年1月12日12时起,每日7时至20时,在县城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规则: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
限行范围:建设大街、北环大道、向阳大街、好人路(南环大道)围合区域(不含上述街道)。旅游攻略https://wwW.caoyuanTIaNlu.org
限行时间:早7:00—晚20:00
(2020.1.4)
根据市气象与环保专家联合会商,预计2020年1月4日起气象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5日零时起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全市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辆外,自2020年1月5日起(周六、周日除外),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牌照),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加大公交运力。市主城区内全天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钢铁、焦化、电力、玻璃、水泥等企业禁止重型货车进出厂区(保障安全生产的车辆除外)。
限行时间: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区域: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
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除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殡葬车及新能源汽车外,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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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邢台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每日7时至20时,在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
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
三、限行车辆
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其余车辆主城区内禁止通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
请广大群众提前安排,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绕行限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邢台市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绕行的通知》《邢台市重型货车和大宗货物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等通知工作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邢台市自即日起启用钢铁路与龙岗大街南口、107国道与龙岗大街南口、107国道与龙岗大街东口、襄都路与龙岗大街南口、邢州大道与龙岗大街北口、邢州大道与百泉湾西口、振兴一路与泉北大街西口、中兴大街与东华路东口、邢清线、邢临线、港口大街与东华路北口、祥和大街与建业路南口、祥和大街与永安路南口、祥和大街与信都南口、祥和大街与振兴路北口、祥和大街与长安路南口、祥和大街与襄都路南口、祥和大街与新华路南口、祥和大街与钢铁路北口、祥和大街与滨江路南口、西外环与新兴大街东口、西外环与中兴大街东口等22处道路限高架,实施限高2.8米,禁止所有未取得市区通行证的柴油货运车辆通行。其余进市路口待施工完毕正常通车后,均安装固定限高架管控车辆通行,途经邢台市区过境的柴油货运车辆绕行环城高速和环城公路过境。
二、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三、禁行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以柴油为燃料的机动车。
四、确需进、出市区的柴油货运车辆(保障民生车辆),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可从下列8个临时柴油货运车辆交警执勤点,依法办理并取得市区通行许可,依照就近入市、出市原则,并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1、东华路与港口大街口2、祥和大街与107国道口3、西外环与新兴大街口4、东华路与中兴大街口5、祥和大街与钢铁路口6、西外环与中兴大街口7、龙岗大街与钢铁路口8、龙岗大街与107国道口
特此公告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扩大柴油货运车辆禁行道路公告
为改善邢台市城区大气质量,净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经市政府批准,按照邢台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02、NO2、CO排放强化措施》的工作要求,市区将对龙岗大街(东段)实施柴油货运车辆禁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市区禁行范围:龙岗大街(龙岗大街与107国道口以东至东华路与邢州大道口)。
二、市区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三、市区禁行车辆:重型、中型、轻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专项作业车、农用车、拖拉机等以柴油为燃料的机动车。
四、市区禁行措施:自2018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五、确需进入龙岗大街(东段)的柴油货运车辆可从东华路与邢州大道交叉口交警执勤点,办理临时通行证就近入市、出市。
六、途经龙岗大街(东段)的柴油货运车辆可从龙岗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向北绕行环城公路或环城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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